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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海月通讯员游峰耿明军文/图 神秘举报信 牵出“地下电视机厂” 2006年7月7日,茅箭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接群众匿名信举报:十堰火车站附近一家电器商店经销伪劣电视机。 按照举报信中提供的地址,治安大队民警很快找到了这家电器商店。民警佯装成顾客试探性地问道:“有没有电视机要卖?” “有呀!但现在没货了,如果想要可以先交点押金。”得到店主肯定的回答后,民警又通过攀谈了解到,该店经销的电视机非常便宜,21口寸彩电300多元就可以买到,货很紧俏。 300多元就能买台大彩电,究竟是伪劣产品还是偷盗的赃物呢?民警掏钱交完押金后,订购了两台品牌为“海尔高科”的电视机。双方约定,一个星期后过来提货。 由于电视机是否为伪劣产品,暂时还不能定性,为了查明案情真相,治安大队迅速将线索通报给技术监督局,请求联合进行调查。 7月13日下午,治安大队民警会同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驱车来到这家电器商店。谁料,预先订购的两台大彩电未能如期到货,老板觉得不好意思,当面又打了电话要供货方马上把货送过来。 佯装顾客的民警们在店里耐心地等待着,半个小时后,一辆满载电视机的小货车缓缓驶抵电器店门口。一男子从车上抱下两台彩电,跟该店老板签了字,履行完交货手续开车一溜烟儿跑了。 “立即对嫌疑对象实施跟踪!”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迅速会同治安大队民警悄悄跟在小货车后面。 一路跟踪,10多分钟后,小货车在三堰邮政小区一栋家属楼前停下。这时,车上跳下一名男子,走向2单元一楼的房间。 蹲守在车上的民警为了不打草惊蛇,呆在车内仔细观察着,透过车窗,见一楼右侧的房间阳台上堆满了各种样式的电视机纸箱。 这时,前方又传来一阵发动机的轰鸣声。小货车扭身开走了。 调查组继续跟踪!不一会儿,小货车停在了附近医院门口。民警们通过盘问得知,他是老板雇请的送货司机。 民警核实了司机身份,又返回邮政小区,直捣彩电制假窝点。 制假售假一年多 账本露马脚 7月13日晚6时许,民警们与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径直走向2单元102室。然而,无论是敲门还是喊话,房内都无人应答。 为了迅速端掉制假窝点,民警们只好破门而入。打开房间大门,这个3室2厅的房间内,除了卫生间和卧室外,其它房间全部都堆满了报废的电视机、各式电视机配件、外壳和包装盒——俨然一个颇具规模的“地下电视机厂”。 “地下电视机厂”肮脏的“厂房”内,堆放了上百件从旧电视机上拆卸下来的机芯和显像管,锈迹斑斑;“厂房”另一角,堆放着崭新的电视机外壳,商标有“长江”、“王牌之星”等,包装盒上标识的产地有广州、深圳等。电视机的包装箱上甚至标有“消费者信得过产品”字样,且每台冒牌电视机均配有“产品合格证”、“使用说明书”等。装好的假冒伪劣电视机15台,用于制售假冒伪劣电视机的外壳50个、主板20块及其它各类配件数百件。与此同时,调查组迅速请来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专家,现场对这批彩电进行鉴定。结果显示,这些电视机全部是由旧显像管、旧主板与新主板、新外壳拼装而成。 在现场清点中,调查组还发现了制假者的账本,里面清楚地记录制假者从2005年12月起,销售大量拼装电视机。 修电视“转行” 租下民房做“工厂” 随着案件侦破的深入,制假者的身份也渐渐浮出了水面。 今年34岁的罗某,家住广水市。数年前,他从广水搬到十堰,从事电器维修,并慢慢接触修理电视机。后来,他又成为某品牌电器的电路板代理商。 2005年10月的一天,他在襄樊进货时无意发现那里经销的伪劣电视机卖得很“火”。他顿时灵机一动,开始从襄樊大量购进电路板、电视机外壳、包装箱、电视机品牌标识、合格证、说明书、条形码等制假物品,又从十堰市城区旧货收购人员处,购进废旧电视机,重新利用拆下的显像管,非法拼装“三星王牌”、“王牌之星”、“长江”、“海尔高科”等品牌电视机。 这些拼装好的假冒伪劣电视机,罗某以平均每台320元的价格批发销售给十堰火车站、白浪、三堰、五堰以及陕西白河县的多家电器零售商。 为了给制假提供便利,罗某还在三堰邮政小区租下一间房子,作为固定的“地下电视机厂”。同时,聘用同样会修理电视机的郧西羊尾人罗某某“入伙”。平时,罗某从旧货收购人员那里买来废旧电视机,拆下显像管后,罗某某则利用专用的仪器检测显像管好坏,再用从襄樊购得的电视机外壳进行非法拼装。此外,罗某某还负责“跑腿”,专门给电器零售商送货。 7月13日下午,行踪诡秘的罗某某给火车站电器店送完货后,似乎有所察觉,赶紧跟罗某取得联系,二人逃之夭夭。 行踪诡秘 转移赃物途中“翻船” 7月18日,治安大队民警摸排到罗某、罗某某要给白浪开发区电器零售商送货的线索。当晚8时许,民警们一路跟踪守候,在白浪开发区祥安小区内,将正在转移伪劣电视机的犯罪嫌疑人罗某、罗某某抓获,当场又查获8台伪劣电视机。 根据嫌疑人供述,警方又在三堰一家货运部查获罗某寄存在那里,用于制售假冒伪劣电视机的外壳50个、主板20块、制假包装箱150套、非法拼装的伪劣电视16台及其它各类配件数百件。经初步审查,涉案价值达20多万元。7月18日晚,罗某被公安机关刑拘。 经过公安机关扎实的调查取证,查明罗某从2004年12月以来,从襄樊购进非法拼装的电视机进行批发销售;2005年10月开始,他又购进电视机电路板、外壳、包装箱、品牌标识、合格证、说明书、条形码等物品,购进废旧电视机,拆下显像管,非法拼装品牌电视机,以每台280元至820元的价格批发销售,数量达2700余台,金额多达100多万元。 2006年11月27日,茅箭区法院一审以罗某犯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,判处其有其徒刑8年,罚金50万元。 记者昨日获悉,襄樊市公安机关目前已介入当地制假售假窝点的查处。
 屋里堆满废旧电视机零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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