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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记者赵清通讯员刘平 本报讯在公交车上看见漂亮女孩,竟然耍流氓。记者昨日获悉,黄某受到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。 27日7时50分左右,30岁的郧西男子黄某从太和医院公交站上了一辆开往白浪的9路车,准备到东风公司锻造二厂上班。当车开到火车站隧道附近时,黄某走到一漂亮女孩身后。由于车上人比较多,黄某和女孩身体挨得很近。刚开始,女孩以为黄某是小偷,只顾看自己的包,后来发现黄某拉开裤子拉链耍流氓,愤然报警。武当路派出所民警随后赶到,将两人带回。当天,该所将案件调查清楚后,以猥亵他人报请茅箭公安分局批准,对黄某行政拘留10天。 相关链接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》第四十四条规定:猥亵他人,或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,情节恶劣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猥亵智力残疾人、精神病人、不满14周岁的人或有其它严重情节的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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