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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记者杨建波 通讯员井家坤刘晓静本报讯杀死前妻后,自己割腕自杀未遂。日前,郧县人宋清礼因故意杀人罪,被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。 2006年9月,宋清礼与陈某登记结婚。婚后,两人因性格不合,经常争吵。今年5月31日,经法院调解,两人协议离婚。 离婚后,宋清礼多次纠缠陈某。6月8日晚,宋清礼将陈某带到自己的租住处,要求陈某与其私奔。6月9日晚,两人发生争执,宋清礼将陈某杀死。作案后,宋清礼割腕自杀未遂,打电话报案称自己被人砍伤。民警见其伤势可疑,遂进行盘问,宋清礼交代了案件全过程(本报曾作报道)。 6月21日,宋清礼被依法逮捕。法院审理后认为,宋清礼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,依法判处其死刑,附带民事赔偿死者家属各项经济损失203919.35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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