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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楚网消息(十堰晚报)记者 方元 通讯员 王俊卿 李乐报道:因不满烧烤店工作待遇,就结伙打劫老板。昨日,3名打工仔被市中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。 王某、彭某、柯某曾在六堰某烧烤店打工,因不满工作待遇对老板蒋某心怀怨恨。2007年10月11日1时30分,3人携带电线、床单等作案工具,窜至蒋某的住所地六堰某公司院内潜伏。见蒋某骑自行车过来了,彭某、柯某上前用电线将蒋某绊倒在地,王某用床单蒙住蒋某的头,柯某持木棒对其殴打,致蒋某轻微伤,3人抢走蒋某630元及一部手机。 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王某、彭某、柯某有期徒刑3年、3年6个月、3年6个月,并处罚金1000元。王某等3人提出上诉。二审审理期间,蒋某见王某有悔罪表现,书面向法院请求对其从轻或免除处罚。 市中院认为,原判事实清楚,但考虑到3人均是初犯,依法予以改判,分别判处王某、彭某、柯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、3年、3年,并处罚金1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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